上海合晶: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 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的条件,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规定中的不得行权的情形。 2、本激励计划已经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第一个行权期可行 权激励对象符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要求,且 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