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晶: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外汇、信用证、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关于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外汇、信用证、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253 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6,206,036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22.66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 150,022.88 万元,扣除新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39,017.50 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 [2024]第 ZA10079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人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及四方监管协议。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上海合 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