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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泰: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3年10月)
GTIGGTIG(SZ:002091)2023-10-27 08:35

第三条 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审核及信息披露工作中,独 立董事应会同公司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职责。包括: (一)负责听取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汇报,并提 出依据意见和建议; (二)负责公司年度报告各项工作进程的监督,以及与公司 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情况; (三)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事前审阅,以及会计师事务 所初步审计的事后沟通; (四)负责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完成年度审计工作,以确 保年度报告的及时披露;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夯实信息披露编制工作的基础,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根据《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 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 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关注 公司年度经营数据和重大事项等情况,确保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不受侵害。 第九条 公司应当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 情权。公司年度报告中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