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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0月)
GTIGGTIG(SZ:002091)2023-10-27 08:35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本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 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 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 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认真履行职责,维护本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规则及《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 影响。 第五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 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 责。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至少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