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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熊电器: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本次对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以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且本 次调整已取得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综上,我们认为上述调整符合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对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以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 价格进行调整。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1.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 2022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权益授予日为 2023 年 9 月 13 日,该授予 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本激励计划授予预留权益的激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