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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熊电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中国·佛山 二〇二三年十月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小熊电 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依据小熊电器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 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 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3 名,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 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