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熊电器: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中国·佛山 二〇二三年十月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小熊电器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依据小熊电器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等事项 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本工作细则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负责人。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 3 名,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 分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