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熊电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3年12月)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中国·佛山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 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进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 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管 理层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五)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 好的执业质量记录,近三年没有因证券期货违法执业受到刑事处罚; (六)能够对所知悉的公司信息、商业秘密保密; (七)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