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熊电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3年12月)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中国·佛山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第一条 为规范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 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 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