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蓝电: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二)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 经验; (三)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四)北交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证券代码:830779 证券简称:武汉蓝电 公告编号:2023-101 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提名人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郑新雄为武汉市蓝电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 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 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与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 且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被提名人独立履职的其他关 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已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