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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得税及递延所得税的影响,是否导致利润虚增,相关会计处 理及税务处理是否符合规定。 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并 说明(1)说明各期营业收入全部程序未覆盖的金额及比例、 未获取外部证据的金额及比例,是否采取了其他核查程序合 理保证营业收入的真实性。(2)说明函证程序选取核查样本 的方法,是否符合内核规定或行业通用的抽样要求,核查收 入金额和范围是否满足确定的重要性测试标准,发函及回函 的比例较低的原因;说明未对全部未回函样本执行替代测试 是否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 2 号——函 证》的要求。 2.标的评估增值的合理性 根据报告书,(1)标的公司采用收益法评估作价,全部 权益价值评估结果为 18,093.60 万元,评估值较账面净资产 增值 12,006.13 万元,增值率为 197.23%,市净率 2.97;发行 人与标的公司业务类型及商业模式相似,但评估基准日市净 率为 1.29,大幅低于标的公司评估值。(2)评估基准日货币 资金为 19,883.93 万元,认定最低货币资金保有量为 1,628.66 万元,2 个月的付现成本作为被评估单位日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