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汇科:内部审计制度
证券代码:831167 证券简称:鑫汇科 公告编号:2023-112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3 年 12 月 8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公司应当设立审计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 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六条 审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 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七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及 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评估内部 审计工作的结果,督促重大问题的整改。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 会报告工作。 第八条 审计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备内部审计人员。内部审计机构 可邀请本单位有关部门和所属单位人员共同实施内部审计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