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王股份: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关于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7-35 号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 3—8 页 三、资质证书复印件 ………………………………………………第 9—12 页 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管理层 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 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 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北京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证公告〔2023〕49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 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