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淼科技: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证券代码:831856 证券简称:浩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8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 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浩淼科技"或"公司")拟发行股 份购买合肥威艾尔智能技术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 管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经审核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1、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合肥威艾尔智能技术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不涉 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明光浩淼 安防科技股份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中将披露本次交易尚需履 行的程序,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