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淼科技: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说明

证券代码:831856 证券简称:浩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3-104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浩淼科技"或"公司")拟发行股 份购买合肥威艾尔智能技术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 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经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公司具有独立、稳定经营能力,不存在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3.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未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 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列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