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碳素: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国证 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及《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832175 证券简称:东方碳素 公告编号:2023-039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曹国华 独立董事:姬恒领 2023 年 8 月 28 日 经审查,我们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