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3-00010887 分 类 名 称 关于同意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文 号 证监许可〔2023〕2180号 主 题 词 关于同意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关于同意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 应及时报告北京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中 国 证 监 会 2 0 2 3 年 9 月 1 5 日 【打印】 【关闭窗口】 一、同意你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 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报送的关于你公司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审核意见及你公司注册申 请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