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丽洁: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书的公告
本次签署的协议为意向性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如后续拟签订 正式的股权收购协议,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 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备案程序。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发行股票购买资产;根据初步测算,预计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协议签署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为深化公司在海外的布局,提高公司品牌竞争力,实现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江苏保 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丽洁")于近日与新加坡Airverclean Pte Ltd(以下简称"目标公司")之股东LEE KOON MENG、LEE KHOON YONG、HO CHOON KEOW、 HO CHEE HUAP、LEE KHOON ANN 5人(以下简称"交易对手方")就保丽洁拟以现金方式 收购交易对手方持有的目标公司100%股权达成初步意向并签署了《收购意向书》。 具体收购事项尚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审计、评估和尽职调查,并根据审计、 评估和尽职调查结果进一步商务洽谈、推进和落实。最终的股权收购协议以公司与交易对 手方在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