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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波生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证券代码:832982 证券简称:锦波生物 公告编号:2023-101 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3 年 10 月 24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无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实施公 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董事会决定下设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制订和 管理公司高级人力资源薪酬方案,评估高级管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