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波生物: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证券代码:832982 证券简称:锦波生物 公告编号:2023-100 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2023年10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无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 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六条 不符合前条规定的任职条件的人员不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