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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友科技:北京天元(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三门三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天元(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三门三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4)第 019 号 致:三门三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门三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5 日 9:30 在三门三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北京天元(杭 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 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 及《三门三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 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三门三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三门三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决议公告》、《三门三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