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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新隧装: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五新投资有限公司免于要约收购义务之法律意见书

免于要约收购义务之 法律意见书 2023 年 8 月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 湖南五新投资有限公司 致:湖南五新投资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湖南五新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五新投资")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五新投资拟以现金方式增持湖南五新隧道智能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新隧装")不超过 180 万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 交易")事项是否符合免于发出要约进行核查,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的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为基础发表法 律意见。 2. 本所及本所律师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 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 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