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德股份:发行人公司章程(草案)
7-1-1-1 7-1-1-2 7-1-1-3 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 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若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票的数据存在争议,应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证券簿记系统记录的数据为准。 第十七条 公司由西安万德化工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公司整体变更设 立时,公司发起人名称、认购的股份数、持股比例、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为: | 发起人名称 | 认购股份数 (万股) | 持股比例 (%) | 出资时间 | 出资方式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