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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德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836419 证券简称:万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6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的修改已经 2023 年 10 月 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制度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股东大会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报酬事项;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工作效率,保障股东 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