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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德股份:国浩律师(西安)事务所关于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二路绿地中心 B 座 46 层 邮编 710065 46 Floor,B Tower, Lv'di Center,ZhangBa Second Street Gaoxin District,Xi'an,Shaanxi 710065,China 国浩律师(西安)事务所 关于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国浩律师(西安)事务所(以下简称"国浩")接受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依法出具本法 律意见书。 国浩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 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 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