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迅生物: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博迅医疗生物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博迅医疗生物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统称"有关 法律")及《上海博迅医疗生物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受上海博迅医疗生物仪器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列席 2023 年 10 月 13 日 召开的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称"本次会议"),对本次会议 召开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 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本次会议 审议议案的表决结果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议案的内容以及该等议 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假定公司提交给 本所律师的资料真实、完整,资料上的签字和/或印章均是真实的,资料的副本 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或者原件一致。 本所指派的律师对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性进行见证。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 公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