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马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838971 证券简称:天马新材 公告编号:2023-084 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 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及《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 相关规定,作为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关于<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我们一致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