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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光明: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 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认真审阅了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材料,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严格遵循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 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