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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光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务一驱奋具有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 "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综一监管理会(L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 表紧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 -- 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 第9号 -- 募集资金管理》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临时公告格式模板》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夜光明公司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 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 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