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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星宇:承诺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公告编号:2023-14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及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联方、收购人、其他利益相关方等(统 称承诺人)的承诺行为,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简称《指引第 4 号》)、《北京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 程》)等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的"承诺"指承诺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并购 重组、破产重整、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以及日常经营过程中作出解决同业竞争、资 产注入、股权激励、解决产权瑕疵等各项承诺的行为。 第二章 承诺管理 公告编号:2023-142 证券代码:873806 证券简称:云星宇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北交所 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