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港集团:上港集团担保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12月修订)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业务管理办法 (经 2023 年 12 月 22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集团公司)担保业务管理,规范担保行为,防范担保风险,健全和完善担保风险 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担保》、《市国 资委监管企业融资担保及资金出借管理办法》、《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和《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集团公司总部及所属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 简称:各单位)适用本办法。集团公司参股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三条 各单位及其下属单位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担保业务管理及内部控 制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负责。 第二章 担保业务范围及方式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担保业务分为融资性担保和非融资性担保。 (一)融资性担保主要包括:各单位为集团公司内外企业借款和发行债券、 基金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融资行为提供的各种形式担保,如一般保 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也包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