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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直股份: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AVICOPTERAVICOPTER(SH:600038)2023-09-15 08:58

(本实施细则经 2023 年 9 月 15 日召开的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同日生效)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五日 公 开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 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规范关联交易 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 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 监督和核查工作以及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职 责。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董事会任命三至五名董事会成员 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成 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召集人应当为 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委员不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