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直股份: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公 开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经 2023 年 9 月 15 日召开的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同日生效)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五日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 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航直升机股份 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 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及 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 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委任。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