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通客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完善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依照《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 括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 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上述协议在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的,公司应当自协议终止之日 起两周内与相关当事人签订新的协议并及时公告。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坚持专户存放、严格管理、 规范使用和如实披露的原则。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存储 第四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 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并由董事会按照招股说明 书或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所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组织募集资 金的使用工作。 第五条 为便于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对使用情况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