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业: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之 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张鑫、王东盛、刘嫦签字如下: 张鑫 (以下无正文) 1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已将聘任 2023 年度财务报 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提前与独立董事充分沟通,并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基 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经认真审核相关资料后,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拥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 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 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