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福医药: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关于人福医药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2023)山河非章第 2737 号 时间(Date):2023 年 11 月 14 日 致: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Hubei S&H Law Firm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内部规章制度的有关规 定,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 司(以下简称"人福医药"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执业律师(以 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人福医药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 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审查了公司 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文件,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就有关事项所 作的说明。本所已得到人福医药的如下保证:人福医药已向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