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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发展: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2023年12月修订)
GDGGDG(SH:600098)2023-12-13 10:51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 第四条 本规程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按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制度,完 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效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部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 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召集并主 持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