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方股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宝原投资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收购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之2023年第三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宝原投资有限公司 免于发出要约收购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之 2023 年第三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财务顾问")接受委托,担 任中国宝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宝原"或"收购人")免于发出要约收购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股份"或"上市公司"或"公司")之收购人财务 顾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中信证券作为本次收购的财务 顾问,持续督导期自同方股份公告收购报告书之日起至收购完成后的 12 个月止 (即从 2023 年 9 月 2 日至相关股权完成过户后的 12 个月止)。 2023 年 10 月 28 日,同方股份披露了《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 报告》(以下简称"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通过日常沟通,结合同方股份的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本财务顾问出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宝原 投资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收购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之 2023 年第三季度持续督导 意见》。 其中,本持续督导期为 2023 年 9 月 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