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鼎股份:永鼎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声明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声明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蔡雪辉、韩 坚 2023 年 8 月 23 日 鉴于控股股东一直以来为上市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无偿担保,本着互保互 利的原则,本次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双方的融资需求、促进双方 共同发展。永鼎集团资信状况良好,且苏州鼎欣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和公司实际 控制人莫林弟为上述担保提供了保证反担保,本次担保事项给公司带来的或有风 险较低,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核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 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 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提前与 原审计机构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沟通,其已对该事项进行确 认且无异议。因此,我们同意变更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