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稀土:北方稀土独立董事关于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北方稀土)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在全面了解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包钢财务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相关资料的基础上,以自身独 立性和客观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2023 年 8 月 18 日 独立董事: 祝社民 王晓铁 杜 颖 李星国 戴 璐 我们认为,包钢财务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包 钢财务公司的经营状况、内控建设和风险管控等情况,各项监管财务 指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业务风险可控。 公司与其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开展各项金融业务事项已履行相关决 策程序,其通过严格的内控制度能够保证公司资金独立性和安全性, 具有较强的风险应对能力,不存在资金占用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我们 同意包钢财务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各项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