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稀土:北方稀土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月修订)
CNRECNRE(SH:600111)2024-01-02 10:47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秘书应当 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的意见。 第二节 临时会议 (2024 年1 月2 日北方稀土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 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 则。 第二章 会议类型 第一节 定期会议 第二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八)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公 司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