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稀土:北方稀土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2024年1月修订)
CNRECNRE(SH:600111)2024-01-02 10:44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制度,优化董事 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促进公司高 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 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授权 和本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提案提交 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本规则提名范围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董事会聘 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及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 半数。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4 年 1 月 2 日北方稀土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