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日: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 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保护公司和中小 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 要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或者持有股份不足 5%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并应当按照法 律、行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