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日:关于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延长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310007 电话:0571-87901110 传真:0571-87901500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延长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 法律意见书 延长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4H0488 号 致: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接受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东日""发 行人"或"公司")的委托,作为发行人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之特聘法律顾问,为发行人本次发行提供法律服务。现就 发行人延长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以下简称"决议有效期")、延长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有效期(以下简 称"授权有效期")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