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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日: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4年7月修订)
ZJDRZJDR(SH:600113)2024-07-02 11:08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一章 前 言 第一条 本制度的制定目的在于完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关联交易,明确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管理职责分工,以充分保障 关联交易的公允、公正、公开原则,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第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与关联关系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二〇二四年七月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公司下属控股子 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公司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