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西钢: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一、出资人权益调整的必要性 根据评估报告,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西宁特 钢")已严重资不抵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均已陷入困境。 如果西宁特钢破产清算,现有各类资产在清偿各类债权后已无 剩余财产向出资人分配,出资人权益为零。为挽救西宁特钢, 避免其破产清算,出资人和债权人需要共同做出努力,分担实 现公司重生的成本。因此,根据《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本 重整计划草案中同时安排对西宁特钢的出资人权益进行调整。 二、出资人权益调整的范围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整计划 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 决。出资人组由截至 2023 年 10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西宁特钢股东组成,上述股东在 2023 年 10 月 26 日后 至本重整计划草案规定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实施完毕前,由 于交易或非交易等原因导致持股情况发生变动的,本重整计划 草案规定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效力及于其股份的受让方及/ 或承继人。 上述转增股票不向股东分配,全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