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西钢: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1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议事和决 策程序,保证监事会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提高监事会工作 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西宁特殊 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章程就公司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监事各自的职权、职责,以及监事、 监事会主席的产生、任期、更换等作出了具体规定。本规则对相关事项作具体补充。 第三条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的合法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应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及时向监事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以 便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评价。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 第五条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2名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1名职工代 表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