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西钢: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1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制定本议事规则的目的是规范公司董事会议事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 科学决策水平。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3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会换届时, 除因董事依法不能再担任董事的情形外,更换的董事人数不得超过董事会构成总人数(包 括独立董事)的三分之一。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 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职务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事和决 策程序,保证公司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