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特钢: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送制度(2024年8月修订)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送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 工作,明确公司各部门、子公司以及有关人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职责和程序,加强内 部管理,控制经营风险,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是指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 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且该等情形或事件尚未公开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和人员,应当在事实发生第一时间将其相关信息及时向公司董 事长、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证券合规部报告的制度。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本章所述重大事项,视同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公司控股子公 司报告义务人应履行相关报告义务。 第三条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包括如下人员和机构: 1.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2.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3.公司监事和监事会; 西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