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健米业:金健米业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现就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子公司 2023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公司下属子公司在与关联方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五丰公司")旗下子公司开展日常关联交易时,在预计总额度 2500 万元不变的情况下,拟将预计额度在新五丰公司旗下四家分子公司之间 进行重新分配。此次调整是根据关联交易双方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而进 行的,有利于理顺交易主体,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这符合市场化运 营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决策审议程序客 观、公允、合规,我们同意调整上述日常关联交易。 二、关于子公司执行湖南省储备粮轮换业务需将收购的中晚籼稻销 售给湖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金健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在执行 ...